四川幕墻玻璃更換工程產品質量檢驗規范是啥
第1條為了更好地確保幕墻玻璃工程品質及安全性應用,根據《幕墻玻璃工程技術規范》(JGJ102-96)下稱《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制訂本查驗方法。
第二條本查驗方法適用《技術規范》中所說的非抗震等級設計或6一9度抗震等級設計且建筑密度并不大與150m的工業建筑的明框幕墻玻璃、隱框幕墻玻璃、半隱框幕墻玻璃及全幕墻玻璃和斜幕墻玻璃。
第三條用以幕墻玻璃工程的夾層玻璃、鋁合金材料、不銹鋼板材及配套設施的原材料、五金配件應遵循其相對的我國或行業規范(規范)及檢驗工程驗收技術規范。
第四條質量檢測中應依照《技術規范》中相關條文對幕墻玻璃的工程建筑設計、構造設計開展核查。
第五條針對本查驗方法執行前已完工工程構造的具體承載能力不可小于按《技術規范》設計承載能力的80%。
第六條幕墻玻璃工程的基本建設、設計、生產加工、生產制造、安裝及建設單位務必依照《技術規范》以及他相關標準、規范嚴控原材料、制做安裝的品質。
第七條幕墻玻璃工程工程驗收時依照設計施工圖紙及《技術規范》中幕墻玻璃工程工程驗收的條文逐一給予查驗工程驗收,并填好工程驗收紀錄,由報名參加工程驗收的相關多方簽字蓋章。
第八條對幕墻玻璃工程作安全大檢查時,應按配件規定主要查驗安全隱患,發現問題立即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保證幕墻玻璃工程的安全性應用。
第九條為保證幕墻玻璃的工程品質,務必按真奈美所列新項目審查品質保證材料,沒有質保期材料的一部分,應予以補領,若的確沒法補領者,務必開展當場質量檢測,并依據憎況,維修、拆卸或采用防范措施,防止產生品質、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條本查驗方法由住建部基本建設工程監理司授權委托我國工程建筑工程品質監督管理管理中心承擔制訂和表述。
第十一條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